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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成為「永刮機」?搶錢搶到70年後了!

—凌滄洲:70年後有償續期?土地成為「永刮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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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這是今天最吸引大眾關心的新聞。幾大門戶網站的留言反映了相當的民意。能顯示的留言、評論幾乎沒有一句說好話的,相當多的冷嘲熱諷。
    
    中國人在自由的道路上有很多課要補,比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著作自由、講學自由、遷徙自由、生育自由···等等
    
    但對一些人來說,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可能不如居住自由來得這麼有切膚之痛。
    
    土地問題,是60年來最大的忽悠之一。
    
    看看網友在騰訊上留言:
    
    「為了忽悠國民你幫打國軍,分了土地;打完仗後,被某集團收回;然後折騰國人,想豬一樣生活,哀鴻遍野,搞不下去了,土地又搞承包;搞房地產撈錢,又把土地收回去?你到底還要折騰我們多久?」
    
    「公有制?怎麼感覺是大多數都沒有,少數才有???」
    
    貓眼網友的留言:
    
    「土地問題其實是錐心之痛。土地的官有化,不僅剝奪搶劫了地主,其實也搶劫了所有人,除了一小撮既得利益者。 」
    「中國人只能暫住中國。」
    「物業稅是不是也該出台了?這個社團永遠改不了吃人的本性.」
    
    網易網友的留言:
    
    「年齡超過70歲後,將徵收180元/年的「有償續命費」。」
    
    「為什麼定為70年,有什麼根據嗎?70年就意味着一個人從小繼承家庭住房財產後,這處住房是新的,活到70多歲還必須再向國家交一次錢,這錢有可能是半生的積蓄,那這人活着還有安全感嗎?20歲繼承的新房產的話,活到90歲還是必須將積蓄交給國家,否則的話,你的房產就給共產了。」
    
    「搶錢搶到70年後了」·····
    
    確實,正如網友嘲諷的,以後不僅要學蘇聯做5年規劃,還得獨創地推出70年搶錢規劃了。
    
    確實,正如網友嘲諷的,70年後,誰先死在前頭,也得騎驢看唱本,走着瞧!
    
    2009,3,22
    
    
    ————————
    
    附:《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將在年內審議。一份名為《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的文件,開始在全國國土廳局系統「 徵求意見」,總計49條新增法條赫然在列。49條新規當中,最受人關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原來表述明確的「無償自動續期」,其預留操作空間的用意明顯。
    
    據了解,「徵求意見稿」將形成《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框架,全國人大法工委也將審核該法。
    
    消息靈通人士向記者證實,「徵求意見稿」新增49條「新規」,涵蓋了農村集體土地權利、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督察、土地使用權到期處置、宅基地權利、土地交易、征地及其補償、土地調查登記、耕地保護等多方面的內容。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在十屆人大期間就已經被列入「一類立法」範疇。2008年夏天,國土資源部內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對現行《土地管理法》多有突破,如宅基地可以抵押、明確住宅用地70年使用權到期之後自動無償續期等。
    
    然而,在「徵求意見稿」文本中,上述內容都已「刪除」或「調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之後如何續期,便是被「調整」的內容。
    
    「是有償續期還是無償續期,現在還說不準。」一位長期從事土地制度研究的專家表示,他認為,如果《土地管理法》的修訂中明確了「無償」,那麼,政府將肯定不能在續期中收取費用,而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為表述,「就可以是無償,也可以是有償,這樣就有了迴旋的空間,按照屆時的情況管理,實際上把這個權力交給了政府。」他強調。
    
    他還告訴記者,即便政府採用住宅用地有償續期的方式,也會由各地根據自身的不同情況設定不同的「收費標準」———因為全國的地價不同。而在北京,已經有按1300元/平方米價格續期的說法流傳,但僅限於房地產業內,官方始終未予證實。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參與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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