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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與黃光裕有染 金巧巧要宋祖德賠償百萬


在博客中自封「當代魯迅」、人稱宋大嘴的宋祖德因為自己那張喜歡罵人的「大嘴」被女演員金巧巧告上法庭,起因是宋祖德在博客中刊載博文稱,金巧巧與黃光裕以及其前男友吳啟華的父親有染。昨天上午,金巧巧告宋祖德名譽侵權糾紛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金巧巧和宋祖德本人均未露面。    

金巧巧索賠宋祖德百萬賠償 被稱與黃光裕有染

宋祖德(資料圖片) 
    
    
    金巧巧索賠宋祖德百萬賠償 被稱與黃光裕有染

    金巧巧(資料圖片)
    

    原告:博文內容虛構用詞不堪
    
    庭審 雙方當事人均未露面

    
    2008年11月27日,宋祖德在博客上刊發題為《中國首富黃光裕曾栽倒在金巧巧的石榴裙下!》的文章。文中稱「在中國首富黃光裕的身後,金巧巧就是這麼一個瘋狂索取的女人,對於黃光裕來說,金巧巧之流就是夢魘,就是喪門星」,並以劉信達的朋友之口稱「黃光裕的好哥們早就在外流傳,金巧巧早年習舞,柔弱無骨,是模特身材,而且金巧巧長於伺候男人……絕不亞於桑拿中心的按摩女……」
    
    三天後,宋祖德再次在博客上發表署名劉信達的文章《金巧巧的另外一些破事!》(又題為《金巧巧曾為吳啟華之父墮過兩次胎!》),稱金前男友、香港藝人吳啟華的父親「與金巧巧偷吃了禁果」,金巧巧還兩次為吳父墮胎。
    
    金巧巧訴稱,文章內容純屬虛構和捏造,用語低級粗俗,對金巧巧進行侮辱誹謗,公然醜化了她的人格和形象,嚴重降低了她的社會評價。為此,金巧巧請求法院判令宋祖德立即刪除侵權文章,並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
    
    被告:文章是轉載 原告告錯了

    
    
    「宋祖德不是文章的作者,只是轉載人之一。原告起訴錯誤,法院就不應該受理。」宋祖德的代理律師表示,兩篇博文原刊載於宋祖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經理劉信達的博客。「既然轉載,就要忠實原文。而且,劉信達本人也在博客中註明,凡媒體刊登或轉載他的文章,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他本人承擔。」該律師還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劉信達的書面證明,稱這兩篇文章是由其在博客中撰寫刊發的,且同意宋祖德轉載。
    
    被告的代理律師還指出,認定文章是否屬實是認定是否侵權的前提,金巧巧本人應當自行舉證,證明文章內容並非虛構。「我們認為,原告之舉帶有明顯的炒作之意。」
    
    原告:其本人從未公開露面

    
    「我們無法確定真的有劉信達這個人存在,假如能夠確認他的身份,我們會追加他為被告。」金巧巧的代理律師楊大民在法庭上說,不能排除博文就是宋祖德本人寫的。雖然劉信達通過書面承認文章是由他所寫,但由於文件均沒有經過公證,法官宣佈休庭,讓被告方在下次開庭提交有效證明。
    
    宋祖德曾說過,他披露的好多明星的私隱都是他從劉信達偵探社那裏得來的消息。而劉信達是否確有其人呢?金巧巧的代理律師說,他們之所以會懷疑,是因為宋祖德經常出現在媒體面前,而劉信達卻從未公開露面過。
    
    針對原告的懷疑,宋祖德的代理律師向法庭提交了劉信達的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顯示其住址是在上海長寧區。休庭後,記者看到了劉信達身份證複印件。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劉信達與宋祖德兩人出生年月日完全一致,身份證號碼也是緊挨着。由於是複印件,照片上劉信達的模樣看不太清楚。
    
    據了解,今年1月13日,張藝謀狀告劉信達誹謗名譽案在上海中級法院開庭,劉信達本人也未露面。 
    
    被告:劉信達是我表兄弟
    
    昨天晚上,記者電話聯繫了宋祖德本人。「當然有劉信達這個人了,他已經在上海這邊做了身份證明的公證,過兩天就會寄到法院。」對於身份證信息的相似,他稱純屬巧合,「我們不是雙胞胎,是表兄弟。」
    
    宋祖德說,劉信達在香港開私人偵探公司,他寫的東西基本上都經過調查取證,自己比較相信他。「當時我看他寫的東西有點意思,就放在我的博客里,後來發現跟我的文風不符,就刪除了。金巧巧是認字的,她應該看到文章不是署我的名字。」
    
    金巧巧告訴記者說,她相信法院會公平處理案件,還她公正。

 

責任編輯: 紫薇  來源:北京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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