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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警察開槍殺人上行下效 百姓悲劇橫生

雲南蒙自縣一位公安醉酒後與人發生爭執,情急之下掏出警槍,連開三槍將對方擊斃,導致一宗家破人亡的慘劇。雖然當局將事發原因歸咎於這位公安的醉酒,但社會輿論對公安濫權、濫用槍枝的批評聲不斷高漲。

公安管不住槍,致使平民受傷賠命的事件,在內地發生已經不止一起。前年拘捕的海南大田派出所副指導員誤傷當地平民後,反誣其為殺人疑犯將其拘捕,引發當地民眾衝擊派出所。去年發生的廣州珠江醫院副臈授方亞明被公安誤擊致死案,以及河北農民被便衣民警當成疑犯誤傷案,均引發一片譁然。

在這幾宗案件中,公安事後都有隱瞞真相或是私了的行為發生,要麼編造情節反咬一口,掩蓋公安過失;要麼與家屬協商,賠錢了事。廣州珠江醫院副臈授方亞明被公安誤擊致死後,輿情洶湧,當局不得不拿出二百萬元與對方家屬私了,但要求家屬不得再追究,不得發動媒體渲染造勢。

內地公安的思路是,既要鼓勵公安開槍鎮懾違法分子,又要維護公安隊伍的高大形象。廣州市政法委書記張桂芳就表示:「這是正義的槍聲,代表群眾心聲的槍聲,讓犯罪分子膽顫的槍聲。」「該亮槍時,堅決亮槍。該亮劍時,堅決亮劍。」但對公安開槍時如何行使權力、如何自泎等卻沒有具體的規定,將開槍的裁量權完全交給一線公安,這無疑是極其危險的。

上行下效悲劇橫生

上之所好,下必甚焉。在得到「領導的鼓勵」後,一線公安自然理直氣壯,為所欲為。就在張桂芳發表鼓勵開槍論的當年,廣州市便發生了市公安局便衣與白雲公安分局便衣發生誤會後開槍互射的慘劇。由此可見,不完善的法制、公安系統的大量腐敗,若與事前鼓勵、事後隱瞞的開槍自由裁量度相結合,必然會使隨便開槍成為家常便飯。

公安槍下冤魂不斷,一個直接的後果就是民眾對公安的信任度大打折扣,久而久之,社會就會形成一種共識:公安開槍不是用來打匪徒的,而是用來抖威風、發脾氣的。而公安部門事後隱瞞事實、反咬一口、炮製冤獄,進一步加劇了民眾對公安的負面印象,這也造成當局的執政基礎流失。

當局鼓勵開槍的初衷原本是打擊犯罪,但結果卻是誤殺良民、破壞法制,反而讓普通老百姓義憤填膺。這幾年內地群體性突發事件中,不少老百姓藉機衝擊公安機關和放火燒毀警車,其實都是多年來對公安不滿情緒的累積所致,這給當局敲響了警鐘。如果不能改變公安濫權,加強管理與改革,累積的民怨一旦爆發,勢將燒毀整個體制。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太陽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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