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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芬列應得獎金清單 僅伏明霞就該得110萬


    
游泳中心:於芬算錯賬運動員獎金教練只能分四年



游泳中心:於芬算錯賬運動員獎金教練只能分四年

於芬曾帶出伏明霞、郭晶晶兩位跳水界的領軍人物,她還培養出了林躍等一批優秀的跳水選手


    東方早報11月14日報道 這些天,於芬一直沒有清閒下來。委託律師王兆峰就檢舉國家游泳中心侵吞百萬獎金致函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後,監察局方面一直在與於芬進行協商。自從「獎金門」事件開始,於芬應該從體育總局獲得多少獎金就是焦點中的焦點。無論此前有心人幫助統計過多少次獎金數額,但終究沒有得到於芬的認可。昨天,於芬自己透露了近年來她培養出了伏明霞、郭晶晶、林躍等優秀跳水選手,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公佈的《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實施辦法》,她應該拿到的獎金數額有據可查。準備主動提供資料參考。
    
    「據游泳中心說,他們算獎金的方法是,教練離開運動員一年內,運動員取得成績,教練員獲得規定獎金數額的100%,離開一年後是40%,離開兩年後是30%,離開三年後是20%,離開四年後是10%。但現在,他們發給我的是零。」於芬把應得的獎金自己算了筆賬,為了加速調查的進程,她準備主動向監察局提供資料作參考。
    
    「大家都可以幫我算算」
    
    從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到周呂鑫、林躍、何姿、王鑫,於芬都將自己曾經帶過的弟子取得的成績,與獎金進行了一次換算。而其中,於芬的得意弟子伏明霞的換算方法無疑是最為簡單的。「自從1987年12月到2000年4月,我一直帶着伏明霞。在2000年1月的悉尼跳水世界盃上,她獲得三米板亞軍,獎金是4.5萬;2000年9月的悉尼奧運會上,她獲得三米板冠軍和雙人三米板亞軍,獎金分別是20萬和12萬;還有霍英東(體育基金會)獎勵的20萬以及湖北省隊的兩次獎勵,分別是30萬和20萬。光是她一個人就快110萬元了,但是我只拿到了13萬元,其餘的獎金誰代領了?除此之外,每次國際大賽後,除了國家獎勵外,省市都會給教練員一份獎金。這些獎金全部沒有到我的手上。」於芬說雖然不敢保證自己算出來的金額是正確的,但是她的隊員獲得了哪些成績是固定的,到底是多少錢大家都可以來幫她算算。
    
    對于于芬自己算的賬,游泳中心表示:「中心無法認同於芬的計算方法,很多計算項目都是值得商榷的。現在中心暫時無法給予其回應,但中心也有一筆賬,屆時同樣可以作為證據提供給監察局。」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東方早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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