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月餅盒裏裝美元:八成貪官最愛過中秋

作者:
    中秋節快到了,尋常百姓家也會收到幾盒月餅或者應景的柴米油鹽……那麼身居要職的官員們在過節期間收禮似乎就更顯得理所當然。以前,曾有被控受賄的官員委屈辯解:人之常情不能與受賄相提並論。在100起案件中,30宗案件的被告人除收受現金外,還「笑納」物品,圖中是被認定受貪官青睞的禮品。
    
    報導,過節收禮,到底是正常交際,還是官場行賄受賄的障眼法與潛規則?近日,記者隨機抽取本市法院3年審理過的100起涉貪案件,通過分析發現,78名官員都曾趕在節假日受賄,但他們沒把過節收禮當成受賄看待。
    
    記者隨機抽取3年(2005年至2007年)本市法院審理過的100件受賄案,涉及百名貪官。官員在過節收受的禮單當中,小件奢侈品排在首位,轎車與房子分列第二和第三。較為有趣的是,在奢侈品的選擇上,互不相干的行賄人仿佛「通過氣」一樣,手錶一水兒歐米茄,手機偏重摩托羅拉,電器中索尼最多,而轎車則是風神藍鳥佔優。從品牌上看,貪官收受的幾乎是當時社會流行的世界名牌產品。
    
月餅盒裏裝美元:八成貪官最愛過中秋

    
    在100起案件中,30宗案件的被告人除收受現金外,還「笑納」物品,圖中是被認定受貪官青睞的禮品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有的行賄者表面上是送禮品,實際上是把現金隱藏在禮品包裝裏面,以免直接送現金遭到拒絕。除了官員對過節收禮的「坦然」心態外,記者也發現,官員家的婚喪嫁娶、出國考察等日子,也是周邊人群「表現」的大好時機----
    
    曾任工人日報社行政處處長的張紮根,在任期間,曾先後4次接受他人贈予的以其女兒工資及結婚禮金名義的好處費4萬元;2005年上半年,在得知北京開拓熱力中心原經理劉華要去歐洲考察時,相關單位的人員不失時機地奉上1700歐元和300美元。
    
    貪官收禮時機TOP5
    
    No.1春節中秋「過年節」
    
    No.2家中婚喪嫁娶子女出國
    
    No.3生日
    
    No.4搬家裝修
    
    No.5生病住院、出國考察
    
    貪官心態
    
    逢年過節送禮品已經成了「風俗」
    
    在記者調查的過節期間有過受賄行為的78名官員中間,有40人在預審或者庭審過程中明確提出,逢年過節收禮送禮乃是人之常情,並不應該將節日期間收受的禮品認定為受賄所得。這其中,有17名官員將此作為脫罪理由寫進辯護意見,5名官員因此被定罪後,還堅持此觀點從而提出上訴。
    
    曾任北京城鄉建設集團總經理的聶玉河在受審時表示:「在建築行業,拿錢和購物卡拜年是種風氣。如果硬是拒收,也就等於破壞了行里的潛規則,日後不好做人。」曾任黑龍江政協主席的韓桂芝就曾在庭審中表示,在東北,過節期間送禮品已經成了「風俗」,也是人之常情。當時主審法官反駁道:「作為領導幹部是需要有責任和自律性的,不能將這種風氣作為收禮的藉口。」對此,對方無以作答。
    
    過節送禮確實是人之常情,小到一盒月餅,大到成百甚至上千萬的錢款,如何界定是禮尚往來還是收受賄賂? 首先,要判斷受賄者與行賄者之間是否存在着明確、具體的工作制約和利益需求關係(比如上下級,或者合作等),同時要看這一關係是否具有長期性和相對穩定性。比如,在抽樣的案件中,從組織部部長到黑龍江政協主席,韓桂芝連續在1993年至2003年10年的春節期間,收受下屬以及各方面「孝敬」的禮品和財物。
    
    其次,要看受賄者是否知道送「禮物」的確切目的,行賄者利用節假日等各種機會給予官員財物,是基於官員的特定職責權限,憑此與其長期保持良好的關係,以不斷取得其幫助,謀求經濟利益。比如當年給韓桂芝送過好處的,在日後的各個會議中,多少都曾被韓桂芝「點名」照應,從而有了晉升的機會。
    
    辦案人員分析說,雙方的交易如果超出了基於一般人際關係的禮尚往來範疇,就具有了權錢交易的特徵,雙方都可能涉嫌犯罪。2007年,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培訓部原副總經理魏湘濱因受賄罪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魏湘濱在受審時交代,他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信貸部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幫助陝西省寶雞市毅武集團申請企業貸款的過程中,先後於 2002年下半年及2003年春節前,兩次收受該集團賄賂款共計11萬元。2003年新年前後,魏湘濱在辦公室收到了兩條好貓香煙,打開紙盒子一看,裏面裝着10萬元人民幣,都是百元面值。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法制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08/0911/102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