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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耕:金牌之恥

第29屆奧運會賽程進入第三天,中國以8枚金牌領先參賽各國,眾人為之歡騰,為之驕傲,我和眾人一樣,也不免歡騰和驕傲一番。但激動之餘,透過燦爛金光,剖析獎牌背後的真相,就會發現獎牌上的羞恥。

奧運會賽場上處處高喊公平競爭,其實並無真正的公平可言。因為參賽的運動員有三種類型,分別屬於業餘隊員、商業隊員和政府隊員。不同類型的參賽選手,在奧運會的賽場上,面對的也不是同一道起跑線,所得獎牌的分量也並不相同。

業餘隊員很容易理解,他們本身有各自的職業,只因為熱愛某項運動,或者覺得自己具有某方面的運動天分,在業餘時間堅持鍛煉,每四年一度報名參加奧運會競技,與各國高手一決高下。現代奧運會本來就是為這類運動員設立的,通過他們的競爭和對勝者的獎勵,引導更多的人們熱愛運動。商業隊員就是所謂職業隊員,他們是競技體育娛樂化的產物,因為有人喜歡觀看體育比賽,就像有人喜歡看戲一樣,於是出現了專門供人觀賞的比賽活動,這時體育比賽已經演變為文藝表演,這就是所謂職業聯賽。參與到職業聯賽中運動員,其身份實際上已經演變為演出人員了,因為他們像演藝人員一樣,以自己的競技演出娛樂觀眾,獲得經濟收入。考慮到職業選手與業餘選手之間的不平等競爭,現代奧運會本來是排斥這類職業隊員的,比如允許美國籃球職業聯盟的註冊隊員參加奧運會也只是最近的事。現代奧運會最終對商業隊員敞開大門,說明體育商業化已經成為潮流,越來越多的運動員不可避免的捲入商業表演性質的運動比賽之中,奧運會不可能永遠對為數眾多的參與者關起大門。如果強行關閉大門,把商業隊員排斥在外,少了他們的參與,奧林匹克也無法體現真正的競技水平。政府隊員也就是 「御用隊員」,過去有所謂「御用文人」,現代有「御用隊員」。運動員之所以「為御所用」,說明他對政府有用,正因為對政府有用,政府才肯出錢包養。這類隊員既不同於職業隊員,也不同於業餘隊員,因為政府的包養,他們具有比其他隊員更多的優勢,這就造成競技場上實際的不平等。

業餘隊員僅僅屬於個人,其在奧運會上表現出的競技水平,也只是個人的驕傲,他們在賽場上實際是憑藉一己之力與對手競爭。出於賽制管理的需要,他們以國家為單位組團參賽,但國家平時並不需要為他們支付費用。如果奧運會不限制以國家為單位組團參賽,說不定這類隊員就可獨立報名。商業隊員屬於某個俱樂部,是憑藉俱樂部的實力在和對手競爭,因為是俱樂部在支付他們平時的訓練費用,在訓練他們,並支付其報酬,他們的運動水平反映的是俱樂部的實力和水平。雖然在奧運會比賽時他們暫時脫離所屬俱樂部,代表各自的國家參賽,這實際上是俱樂部屈從於政府威力,將自己的資源無償奉獻給了政府。至於政府隊員當然屬於自己國家的政府,因為他們花費的每一分錢都來自政府,來自納稅人。政府動用全國資源訓練他們,他們實際上是憑藉一個國家的實力在和對手進行競爭,所謂「舉國體制」。奧運會賽場上的中國隊員,基本是「御用隊員」,是「舉國體制」的產物。表面上看,比賽完全是在運動員個人之間進行,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競爭,他們的確也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但因為各自背景和身份的不同,他們之間的競爭也是不公平的。

上屆奧運會中國隊曾奪得32塊金牌,名列獎牌榜第二。記得在賽後眾多歡呼聲中,我曾看到有心人撰文指出,中國為每一塊金牌支付了高達6億元人民幣。因為在32塊金牌背後,有一個巨大的金字塔一樣的淘汰機制,政府為此支付了龐大的體育經費。我無法核實該數字的真實性。因為我沒有做過統計,也無法進行統計,政府更未披露真實數據給公眾。但以不惜動用全國資源,由政府包養運動員的吃喝拉撒,從娃娃開始抓起,直抓到出金牌為止的「舉國體制」來判斷,相信不會有太大的差距。奧運金牌已經成為中國政府最大的「面子工程」,政府為了確保金牌數量這個「面子工程」,不惜重金,不惜血本,用納稅人的錢去填充看不見的「里子」,每年撥付給體育部門的經費是一筆大得驚人的數字。而這一切所得到的,就是奧運會上少數奪金選手的閃光。

人們常見外國選手發表奪金感言時,感謝的總是某個幫助過他的具體的人,而中國運動員一開口就感謝祖國、感謝政府、感謝人民。不要以為中國運動員喜歡唱高調、喊口號、說大話,以他們的「御用隊員」身份來看,他們所說的,正是實話。如果離開政府的包養,憑藉他們的一己之力,也許根本就無法拿到金牌。他們手裏的金牌,不是個人的能力,也不是個人的驕傲,反映的是國家的實力和國家意志。奧運金牌本來獎勵的是運動員的個人能力,但中國政府從一開始就把金牌政治化,企圖用運動員所取得的金牌來獎勵自己。中國的參賽隊員之所以被政府全盤包養,為政府所用,其用途就是,用金牌數量論證當局的執政能力,用金牌榜上的名次論證當局執政的合法性。而當局反過來又用金牌來激發民眾的愛國熱情,用民眾的愛國熱情來延續自己的統治地位。

大約十年前,中國某著名運動員用自己的名字註冊設立公司時,國家體委曾與之對簿公堂,鬧得紛紛揚揚。國家的理由是,你是政府出資培養的,你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屬於政府,包括你的社會地位、聲譽和公眾知名度。你以自己的名字所獲得的商業利益,其財產權理所當然屬於政府。但最後政府還是輸了這場官司,也從此打開了知名運動員代言商業廣告的通道,使運動員把體育競賽中積累的名聲,成功的轉化為商業利益。應該說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雖然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但順應了市場化潮流。如果說這個過程的確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那流失的環節也不是運動員取得商業利益的時候,而是國家動用納稅人的錢全盤包養運動員之初。令人遺憾的是,這個富有前瞻性的判決並未促使中國政府放棄「舉國體制」,並未促使中國政府放棄用納稅人的錢包養運動員,國有資產還在繼續流失。中國政府當然不是傻瓜,因為在他們看來,動用巨額公帑包養運動員,以舉國之力幫助運動員奪金,再以金牌來裝點政府的面子,花多少錢都是值得的。

這就是中國奧運金牌上的羞恥。

2008-8-12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博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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