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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掌上壓?海口3八旬老人躺在大馬路示威

3位八旬老人橫臥馬路搞對抗

     
7月3日下午5點多,三位年過八旬的老人突然橫臥在車輛川流不息的海府路交通車道上,一時引得幾千人圍觀,繁忙的交通頓時堵塞。

  據知情的圍觀群眾介紹,三位年過八旬的老人之所以採取如此過激行為實屬無奈,其根源在於一起與博愛派出所因土地產權所引起的糾紛。

  據一位其稱為土地產權所有人之一的林樹芬親屬林鴻祺介紹,他們全家幾輩已在海口市博愛南橫路12號居住了60多年。該宅地為祖上林天就於1948年8月置下並具有當時合法的土地所有權證。解放後該宅地也沒有被政府沒收或徵用,土地所有權一直由其家所擁有。1957年3月26、27和28日,林家曾連續3 天在《新海南日報》刊登海口市民政局公告,重新確定了土地所有權。1974年8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博愛派出所(原為海口市紅坎坡派出所)在未與林家及其他擁有該地土地合法產權人辦理任何手續、也未作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強行拆除該地上的草房和基礎庭院,建起了派出所辦公用房(即海口市公安局博愛派出所所在地)。多年來,林樹芬等人多次口頭和書面向省市有關部門反映申訴土地所有權的問題,一直未能解決。

  2008年2月28日海口市公安局博愛派出所發出公告,內容為因危房改造,派出所遷移。林鴻祺說,博愛派出所臨時搬遷後,派出所將在原址上蓋七層高的辦公樓。為此,他們就土地產權問題曾多次提出異議並向有關部門申訴反映。

三位年過八旬的老人橫臥海府路交通車道,引發交通堵塞

86歲的老人眼中一片茫然

滾燙的車道,讓人為老人的身體不免擔心

存有所有權爭議的土地

  2008年6月6日,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在「市土環資籍字(2008)123號」的文件回覆中稱,林樹芬等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土地權屬主張無效。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林鴻祺說,自家土地自1974年被派出所佔用至今幾十年來,派出所根本就沒有辦理該土地使用證,同時,海口市國土局至今也未給我們辦理該土地使用證。

  林鴻祺說,令人不解和蹊蹺的是,就在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2008年6月6日下發的通知書中60天申請複議或起訴時間尚未到期的情況下,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在2008年6月26日居然得到了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頒發的尚有爭議的該土地的土地使用證。博愛派出所隨後分別在7月1日、2日、3日連續三天在存有爭議的土地派人勘探準備施工。林鴻祺說,我們家裏的三位已經年過八旬的老人實在沒有辦法,在多年申訴反映無果的情況下,才採取這樣不得已的行為,期望能引起有關領導和部門的重視,對該土地存有爭議的所有權予以妥善的解決。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人民網海南視窗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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