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 大陸娛樂 > 正文

楊麗娟三份訴狀索賠 告完媒體告劉德華

楊麗娟三份訴狀索賠30萬下一個要告劉德華(圖)
楊麗娟下一個要告劉德華

  曾經因瘋狂追星而家破人亡的劉德華粉絲楊麗娟,日前將《南方周末》告上法院,稱該報於2007年4月12日所發表的《你不會懂得我傷悲》一文嚴重侵害了她及其家人的名譽權,要求 《南方周末》恢復其名譽、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同時索賠30萬元。昨日,該案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在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楊麗娟表示對勝訴充滿信心。

  楊母還向記者透露,接下來要起訴劉德華,因為劉德華對媒體所發表的對楊麗娟「不忠不孝」的評價侵犯了其名譽權,要求劉「在同等範圍內賠償名譽權」。

  三份訴狀索賠30萬

  據了解,楊麗娟起訴狀一共有三份,其中一份原告為母親陶菊英,另外兩份的原告則是楊麗娟本人。起因是在2007年4月12日《南方周末》第10版以《你不會懂得我傷悲》為標題發表了一篇關於楊麗娟事件的文章。陶菊英和楊麗娟稱,文章完全置原告的私隱與名譽而不顧,嚴重侵害了她的私隱權、名譽權,要求《南方周末》恢復其名譽、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並賠償楊麗娟、楊麗娟的母親陶菊英、楊麗娟的父親楊勤冀每人各10萬元,共30萬元。

  楊麗娟的代理律師李天天是上海一家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女律師。在該案起訴之初,李天天曾在某媒體解釋了她代理該案的緣由:「楊麗娟是個弱女子,在道德的立場上,她受到過度指責,被眾人唾罵,這對她是不公的。現在是法制社會,楊麗娟和其家人的名譽受到了損害。從專業的角度,這個案子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此外,李天天還表示考慮到楊麗娟母女經濟困難,暫時不準備收取律師費。

  楊麗娟稱有勝訴信心

  昨天上午8點半,記者趕到越秀區法院,恰在法院門口看到了楊麗娟,此時她正焦急地拿着手機走來走去,嘴裏念叨着「人找不着了」,顯得非常不安。而在不遠處,記者看見一位拄着拐杖的婦女,她就是楊麗娟的母親陶菊英。楊麗娟走了一圈發現陶菊英後,顯得很生氣,責怪她跟陌生人說話以及沒有緊跟着她。

  然而正當記者準備進入法庭旁聽時,忽然被法院工作人員告知此案因涉及個人私隱不公開審理。上午的庭審一直進行到12點多,在律師陪伴下楊麗娟手捧厚厚的資料走出法院大門,她看起來面色蒼白,眼睛還紅紅的。一看到記者,楊立刻神情慌張,左右張望,試圖躲避。面對記者的追問,楊麗娟一邊匆匆前行,一邊低着頭焦急地胡亂整理着手裏的資料。她表示「這案子我們肯定能贏,相信法院會公正判決」,隨後匆匆離去。而楊麗娟的律師李天天則表示,由於該案仍在審理之中,不方便接受採訪。

  下一個要告劉德華

  昨天在採訪中,楊麗娟的母親陶菊英還向記者透露他們接下來會起訴劉德華。「我們全家人的不幸都是由他引起的。」陶菊英憤怒地說。陶菊英表示劉德華曾在媒體上說楊麗娟「不忠不孝」給楊麗娟的父親楊勤冀造成很大心理壓力,才會導致楊勤冀跳海身亡。他們認為劉此舉是侵犯了楊麗娟的名譽權,要求劉德華在「同等範圍內賠償名譽損失」。據悉,該案現在還沒有在法院正式立案,陶表示可能還會選擇在廣州起訴。

  有記者問,「楊麗娟之前稱一直愛劉德華,現在又要起訴他,是不是現在已經不愛他了,開始恨他了?」陶菊英想了很久,說:「她(楊麗娟)肯定是恨劉德華,但是十幾年一直對着這張熟悉的臉,還是不會輕易放棄的。」據陶菊英介紹:「我們現在拿低保,我每月230元/月,楊麗娟180元/月,每月租房子100元。我們就算再艱苦也要把這個官司打下去,我還要上訴,要還我們清白。」

  《南方周末》:不作回應

  面對被起訴,《南方周末》法律顧問郭光東曾在今年2月份接受某媒體採訪時表示,「只不過是媒體碰到的一個很平常的小案子,既然訴狀來了我們就按正常程序應訴……就是在炒作,挺無聊。」不過昨日,記者在開完庭後沒有採訪到南方報社方面的代理人。 《信息時報》

  楊麗娟手機彩鈴是華仔歌曲

  庭審結束後,當有記者撥通楊麗娟的電話之後,發現她的手機彩鈴居然是劉德華的歌曲,但是是什麼歌曲卻一時聽不出來。對於媒體的致電,楊麗娟的態度並不怎麼熱情,表現得很匆忙。對於這次庭審的結果,她說,不需要什麼結果了,就是單純想維護自己的權利。對於下次的開庭時間,她自己也不知道。對於未來,她沒有什麼打算。當記者追問,為什麼還保留劉德華的歌曲做彩鈴時,她不願意回答,並立即掛斷了電話。 本報綜合

責任編輯: 鄭浩中  來源: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08/0311/79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