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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央政府果斷平息山西黑窯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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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題記:憤怒是應該的,對這種事情都不憤怒,那就一點血性都沒有了,一點良知都沒有了,那就不叫人了。但僅有憤怒也是不夠的。憤怒的同時,也要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也要儘可能創造有利於問題解決的話語環境。否則,只有憤怒,沒有方向,必然的結果就是形成新的話語禁區,於解決問題實際上毫無益處。)   
毋庸諱言,山西奴工事件已經造成了一場嚴重的公共危機,忽悠是忽悠不起的,忽悠的成本只會是中央政府的成本,只會讓中央政府埋單。中央政府當然沒有任何義務來為地方政府埋這個單,更沒有義務來為官匪勾結的邪惡集團埋這個單。而中央政府現在的立場已經很清楚,總書記、總理相繼批示徹查這一事實本身,表明中央政府決不埋單。

  既然中央政府不埋單,那麼總得有埋單者。誰的孩子誰抱,地方政府是直接責任者,官匪勾結的邪惡集團更是始作俑者,當然只能讓它們埋單。中央政府已經跟它們劃清了界限,接下來該做的,就是根據民意,根據事實和法律,對所有涉案集團和涉案人員,進行無情打擊,以維護中央政府的權威,維護國家統一法制的權威。

  這整個過程,應該是中央政府與人民充分合作的過程,應該是陽光的、透明的過程。只有這樣才能重挽民心,把公共危機變成一個新的轉機。

  為此,特籲請如下:

  第一、鑑於奴工現象在山西洪洞縣等地長期泛濫,而地方政府未予有效遏制,至少是嚴重瀆職;而據媒體報道和家長反映,地方政府相關機構及相關人員參與了犯罪,有明顯的共謀嫌疑。因此,洪洞縣地方政府已經成了當事方,喪失了社會信用,因而喪失了處理奴工事件的資格。

  同時鑑於此事件的緊急性質,相當部分奴工失蹤,甚至已經找到的孩子也失蹤。他們很可能仍在黑窯窯主的掌握之中,其生命安全令人擔憂。

  更鑑於此事件是大規模的,對公共安全早已經構成了嚴重威脅,事實上與恐怖主義襲擊無異。

  據此,我們要求中央政府將此事件提升為緊急事件,宣佈洪洞縣等地處於緊急狀態,由中央政府派出工作組並部署相應警力,全面接管地方政府,並全面接管無證磚窯,以防止犯罪集團破壞現場,毀滅罪證,甚至殺人滅口。

  第二,鑑於地方政府嚴重瀆職,對人道災難的長期泛濫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在法律解決之前,我們拒絕地方政府任何形式的道歉。

  第三,由政府職能部門,司法部門,受害者家長,媒體從業人員,律師,專家學者及志願者,按照均等比例,組成調查團,赴事發地展開全面調查。

  第四.調查過程的所有細節及全部調查報告均應公開,媒體可自由採訪,自由報道。

  第五.建議律師尤其是在大學法學院有律師執業資格的教授出面,組成律師團,為家長提供全部法律援助,提起公益訴訟,起訴窯主、黑窯股東、監工及對此案負有責任的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

  第六.所有黑窯窯主的銀行帳戶一律凍結,資產全部查封,窯主、股東、監工一律刑事拘留。同時對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員實行最嚴格的問責,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官員應一律監視居住,以舉證倒置方式自證清白。

  第七.由公安部在全國範圍抽調刑偵人員,限期偵破黑窯案所涉全部販賣人口案、非法綁架案、非法拘禁案、強迫勞動案及其它故意傷害案和故意殺人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組成巡迴法庭,專赴當地負責審理相關全部案件。審理過程和審理結果,須全部通過電視實況直播,尤其必須允許受害者、受害者家屬和記者到堂旁聽。

  總之,山西奴工事件無疑是對公共安全構成巨大威脅的公共事件,公眾最廣泛的參與就構成了公正處理此次事件的一個基本要件。越是放手讓公眾參與,放手讓公眾監督,越能昭示中央政府的誠意,恢復人民對於中央政府的信心。

  在山西黑窯問題上,中央政府也是受害者,其最大的損失是信用損失,人心損失。跟公眾同仇敵
,團結對敵,因此已是中央政府的急務。在這點上,中央政府切不可被地方政府和官匪勾結的邪惡集團誤導,切不可被它們綁架,切不可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亂世用重典,此其時也。

【牧沐按:
標題,姑且認其為網絡敘事風格。
類似「敏感詞」,說在前面比事後真的發生了要好。
居安思危不是壞事,況且這「安」已經受到威脅了。


【相關連結:
山西奴工事件本質上是一場叛亂
http://www.cat898.com/Infolook.asp?bclass=1&id=48900
新華網相關連結: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6/15/content_6246931.htm
人民網相關連結:
http://debate.people.com.cn/debateDetail.do?id=812&agMode=1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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